您好!我弟弟经人介绍娶了个媳妇还不到一年,办过酒席,可还没领结婚证,没孩子,可是这个女总是不回家,都一年了在家也没住上一个月,回去就是跟我弟弟要钱,可是更可恨的是在今年农历八月十四把我弟弟都打了,至到那天走了,到现在都没回去,现在我弟弟想退出这场婚姻,不知当初给她们家的彩礼钱十多万能要回来不。谢谢!
2025-03-08 06:55尊敬的读者,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领取结婚证书,那么该婚姻关系属于事实婚姻,因此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如果您弟弟想要解除与该女性之间的婚姻关系,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该婚姻无效。 至于彩礼金是否能够追回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当地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您弟弟提供的证据。一般来说,在中国内地,彩礼是一种传统习俗,但在实践中,它并不具备法律上的强制性。然而,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表明该女性在婚后没有履行应有的义务,如未生育子女或未能妥善照顾家庭等,那么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返还部分或全部彩礼金。 请记住,任何关于法律问题的咨询都应该由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解答,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