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结婚8年,孩子7岁,抚养权可以给女方,女方要求每月给孩子2400的抚养费,双方都同意离婚对孩子抚养费有争议,没有共同财产,女方在大连市有暂住证,不跟当事人回老家办理离婚手续,请律师代理诉讼离婚
2025-10-04 20:47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而离婚时,对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以及抚养费的支付应当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决定。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则法院将依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 关于抚养费的问题,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义务,具体数额应结合当地生活水平、子女的实际需要等因素确定。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应当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酌定,并且应当定期调整。 关于离婚程序的问题,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人民法院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审理,并依法作出判决。在本案中,由于女方已经持有暂住证,因此她可以在大连市提出离婚申请,并通过法院解决离婚事宜。 需要注意的是,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律师应该详细了解案情,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案件能够顺利解决。同时,律师还应注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