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同志您好! 我和蒋昊已经分居4年了。就因为我不能放弃照顾中风的母亲和两个年幼的侄子(弟媳和我父亲4年前相继重病去世),所以从我宝宝出生到现在我们都分居两地没有在一起生活过,为了宝宝有爸爸,我没有答应离婚,现在想想就是个错误的决定。他每月就仅支付我宝宝一点微薄的生活费不是每月都寄,现在每天都有信贷公司联系不上他就打我电话来催激贷款,他那边的事我都不了解,也联系不上他。忘记介绍了,我现在在贵州娘家里,他是江苏常州人一直工作生活在宜兴。从宝宝出生到现在我都一直在照顾老人和3个孩子(侄子6岁,侄女2岁)无法工作没有任何经济基础。我需要负责这些信贷责任吗?有解决问题的办法吗?
2017-11-09 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