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当地民政协议离婚了,两个小孩归女方抚养,但女方无能力抚养,男方有残疾,请问给怎么处理
回答数:816
您好,建议协商变更抚养权,或者起诉到法院要求重新分配。申请民政局部门的低保补助。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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