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月19日至3月1日去山东滨州干的锅炉保温活,这活是鞍山时通锅炉有限公司找我干的,现在钱还没给,完活时鞍山时通锅炉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给我打了个条,我照一张照片,请问侓师这条有效吗?
2024-09-19 03:56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与鞍山时通锅炉有限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如果您在工作期间完成了约定的工作量,并且得到了相应的报酬,那么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剩余的报酬。此外,如果您的照片可以证明您已经完成了工作的事实,那么这张照片也可以作为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您需要保留好所有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发票、工作记录等,以便于日后维权使用。同时,建议您及时联系鞍山时通锅炉有限公司,协商解决此事,避免纠纷升级。 最后,提醒您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专业的法律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