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我爸爸买了个房子,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我的名字,但是那房子是我大姐和我的财产,结婚的时候房子卖给了我对象家,给了我家175000,不过那时候为了公平,就写下了一个条子,条子上写着那房子作为我和我对象的婚房,下边还签上了我的名字,还有他爸妈,和我爸的名字。现在结婚了,也有孩子了,你说以后要是离婚,那个条子会对我造成威胁吗?我是想说假如以后要离婚我也会还给他家那175000钱的,你说那条子存在和不存在有区别吗?
2024-10-08 20:10您好!关于您所询问的问题,以下是一些建议。 首先,如果您认为该条子对您的权益构成威胁,建议在离婚时明确表示该条子无效,并且要求对方返还其价值。 其次,在离婚时,您可以要求对方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该条子的真实性,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再次,如果对方拒绝退还该款项,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对方归还相应的款项。 最后,为了避免未来可能的纠纷,建议在购房或签订任何合同之前,仔细阅读并理解所有条款,特别是涉及到双方权益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