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违约)需要河北石家庄的律师。我和男友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并支付首付款17万7,房子名字写的我男友名字。现我男友在天津监狱服刑无法偿还贷款,现我们要求售楼处返还首付款。我们按照协议承担违约金1%。房子名字写的我男友,他写了委托书签字并按手印委托给我办理,售楼处说不认这份委托书,还说不止扣违约金,还有几万的滞纳金,还有最先支付的2万定金。还说要我们找他们指定的律师,找别的律师他们不认。
2024-06-24 08:32根据您提供的情况,首先,您和男友购买的商品房,首付款支付后,因男友服刑无法继续履行贷款合同,您希望售楼处返还首付款,并愿意承担1%的违约金,这是合理的要求。 其次,男友出具的委托书,如果符合法律规定,应当具有法律效力。售楼处不认可委托书,可能需要您提供委托书的合法性证明,比如委托书是否经过公证等。 关于售楼处提出的滞纳金和定金问题,需要查看您们签订的购房合同中的具体条款。如果合同中有明确规定,且符合法律规定,那么您可能需要按照合同执行。但若售楼处的要求超出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您可以拒绝支付。 至于售楼处指定律师的要求,没有法律依据。您有权选择自己信任的律师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律师,最好是河北石家庄的律师,以便更准确地了解当地法律规定和处理此类事务的程序。律师可以帮助您审查合同条款,评估委托书的法律效力,以及代表您与售楼处进行协商或采取法律行动。同时,律师也能为您提供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