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人离婚诉讼。我是女方的人。有问题咨询。初级人民法院判决书是: 小孩判给女方,女方给男方3万元,男方不需要出抚养费。男方不服上诉中级人民法院,现在中级法院给三个选择: 一,女方不要小孩; 二,女方给男方5万元; 三,不给判离婚。怎么觉得中级法院偏向男方那边? 现在小孩一岁八个月,初级判决是五六月下达的。女方生下小孩后,男方因为婚前生意的事打架伤人摆不平坐牢去了。小孩一直女方自己带。期间男方家里没有给生活费也没照顾。提出离婚,要人调查,发现男方婚前有过吸毒记录,更加要离婚,也要小孩,觉得男方对孩子身心发展不利。结婚收男方彩礼10万元。小孩得来不容易,男方的原因做的试管婴儿。男方也争抢小孩。
2017-10-26 1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