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号庭外调解,抚养权变更案,我是女方原告,被告正式工月收入证据证明,6500我的律师没有到庭,调解支付我月600,我不同意,临时安排去的代理律师诱导我签字,他说,你先在协议上签字签字,我当时才签了,说还有10天悔改,他意思文书没送达,文书没签字就可以悔改。请问是吗?
2024-10-06 12:44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存在一些争议点和潜在的问题。 诉讼程序中的调解过程。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同意进行调解,并且调解过程中达成了一致意见,则可以形成书面调解协议(也称为“和解书”),该协议应当经过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 代理律师的行为是否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 -您提到的临时安排的代理律师诱导您在未签署任何文件的情况下签署了调解协议。这种行为可能被视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因为未经双方当事人明确同意,擅自更改或修改合同条款是不合法的。 签署调解协议后能否撤销。 -在大多数情况下,一旦一方签署了一份调解协议,除非有特殊的法律情况,如欺诈、胁迫等,否则无法撤销这个协议。 法律后果。 -如果调解协议最终被法院认可并执行,那么根据协议中约定的内容处理子女抚养权变更事宜。然而,如果没有按照协议履行义务,另一方可能会寻求进一步的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之,您的律师未能亲自出席法庭,这可能是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但无论如何,确保所有涉及的法律手续都遵循法定程序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您对调解协议有任何疑问,建议及时与律师沟通,以避免未来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