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做装修的,年前因为离开公司未给我工资我去劳动局告上法庭,后协商负我工资,因为年后我接到工程让我前老板知道,他派公司工人过来我工地破坏以及骚扰。已报警但不发生重大损失而无疾而终。后我为了平息这个事情被迫签下一份欠款字条。我已付8000多元。因为工地已经完工我有没有办法追回之前给的钱?
2025-08-02 07:12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能面临以下情况。 签订欠款字条。如果您已经支付了部分款项,并且被告知欠款金额为8000元,那么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笔欠款。 工地已完成。如果您的工地已经完成并结清了所有费用,那么您可能无法再从之前的雇主那里追回这笔钱。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如工人工资或材料费等非直接与工程相关的费用,您可以要求雇主赔偿。 报警处理。尽管已经发生了暴力事件,但您仍然需要保留相关证据,例如监控录像、证人证言等,以便在必要时提供给警方作为指控和调查的依据。 寻求法律援助。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了解您的权利和可能采取的行动。他们可以为您提供更具体的指导,并帮助您制定策略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请记住,任何尝试追讨债务的行为都应遵守当地法律规定,并确保行为合法合规。希望这些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