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劳动合同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才能走吗?我走的话公司需要补偿我什么东西吗?
回答数:981
你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随时主动离职不合法。但是针对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关系,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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