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打工司机,开清障救援车就是拖车,给一家起降机设备公司拖设备的时候我车辆钢丝绳上滑轮出现故障飞了出去,砸伤一名旁观者,造成伤者鼻梁骨断裂,右眼下颧骨划伤缝了十三针,事后报警也没人管,派出所,交警都报了,他们拍拍照片就走了,当时超做过程是我和对方人一起超做的,我的车钢丝绳往上拉他们人也往上开,双方都不承认谁有超做失误,请问这事怎么分责任,我老板有没有责任,我个人承担多少?
2025-02-16 15:13这是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导致了人身伤害。根据法律规定,事故的赔偿应当由责任方承担。在您的情况下,您作为驾驶员,负有主要责任。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 没有过错的一方无过错,但因第三人的行为而遭受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存在过错的,根据各自过错的程度按比例承担责任。 在此事件中,您作为驾驶员,在操作过程中出现了错误的操作,导致钢丝绳上的滑轮意外飞出并击中了旁观者。因此,您应当对此次事故负责。 至于是否需要承担额外的责任,这取决于您与他人之间的协议或合同条款。如果您的雇主已经提供了相应的保险,并且这些保险能够覆盖这次事故造成的损失,那么您可能不需要承担任何额外的责任。 然而,如果没有保险或者保险不足以支付全部损失,您可能需要向保险公司索赔,并考虑是否可以要求雇主承担部分责任,以减轻您的经济负担。 请记住,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建议是至关重要的,以便了解您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以及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