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前,妻子一人在家,一男子酒后翻墙入室,欲行奸淫,强吻,摸胸及阴部,低裤孑脱掉后因酒精作用未得逞,因妻子一人害怕,当时未报警,现只有微信记录他承认事发当晚去过。并承认女方是吃亏的一方,请问在刑事和民事上我应该怎样追究
2021-01-22 12:26您好,这个算是强奸未遂。①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第3款的加重情形也有可能未遂的) ②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所谓从轻就是在法定刑区间内取较轻的刑罚,减轻就是在法定最低刑之下选取刑罚) 我觉得你描述的已经很明确了,通过以上两条就可以判断出强奸罪未遂的量刑区间为【管制】到【十年有期徒刑】(假设是基本犯未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