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
2020-12-02 11:51××××人民法院 报告财产令 (××××)……执……号 本院于××××年××月××日立案执行×××与×××……(写明案由)一案,已向你/你单位送达执行通知书。你/你单位未履行义务,应当限期如实报告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责令你/你单位在收到此令后××日内,如实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执行中,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 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 此令 附: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 ××××年××月××日 (院印) 联系人:×××联系电话:…… 本院地址:……邮编:…… 附件 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 ××××人民法院: 根据你院(××××)……执……号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现向你院申报财产如下: 被执行人基本情况 证件号(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住址(或住所) 联系电话 当前财产情况现金、银行存款、收入等 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房屋等) 动产:(交通运输工具、机器设备、产品、原材料等) 财产性权益:(债权、股权、股票、债券、投资权益、基金份额、知识产权等) 其他财产情况 一年内财产变动情况 被执行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