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武汉市牌照的车辆,我想注销已安装的武汉市内路桥ETC电子标签(不存在欠费),路桥中心不给注销,请问路桥中心这么做有法律依据吗?合法吗?
2025-03-19 19:09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办理登记后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期限内到指定地点领取ETC卡或OBU设备。如果您已经完成了相关手续并领取了ETC卡或OBU设备,但路桥中心仍然拒绝注销该设备,则可能违反了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 因此,如果路桥中心拒绝给您注销ETC设备,您可以通过向当地交通运输部门投诉或者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同时,建议您保留好与路桥中心沟通的相关证据,以备后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