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老公打了我!已经不是第一次了!这次打的我全身很多淤青红肿!我已经在镇医院里做了检查了!医生写了疾病证明,盖了公章!这些能不能算家暴呢?离婚有两个孩子,准备一人一个,那么我可以申请抚养金,或补偿吗?
2024-07-08 04:45您好,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如果您的丈夫对您实施了身体伤害,并且造成了身体上的淤青和红肿,这确实可以被认定为家庭暴力。您所持有的医院的疾病证明和医生的诊断可以作为证据支持您的主张。 在离婚过程中,家庭暴力是法院判决的重要考虑因素之一。如果您的丈夫有家庭暴力行为,这可能会影响孩子的抚养权分配,以及财产分割。通常情况下,考虑到孩子的安全和健康成长,法院可能会倾向于将孩子判给没有暴力行为的一方。 关于抚养金和补偿,您可以根据法律规定提出申请。如果您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您可以要求对方支付一定的抚养费,以保障您和孩子的日常生活需要。此外,根据具体情况,您还可以要求对方支付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金。 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律师,获取更详细的法律咨询和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同时,如果暴力行为持续发生,您也可以考虑报警,以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