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外来务工人员,本人同老乡几人在浙江金华东阳市一处小加工厂(无任何相关证件)上班,由于没有货了,我们提出离职,但是老板就是不结算工资,请问能否帮助我?——敬礼!感谢!
2025-03-19 21:11尊敬的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情况下享有获得相应的报酬的权利。如果您所在的工厂存在违法用工行为,并且拖欠您的工资,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同时,建议您收集以下证据以支持您的主张。 与工厂老板之间的书面劳动合同或其他雇佣关系证明; 工资条或支付记录等直接证据; 相关部门出具的处罚决定书或处理结果证明;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公司违法行为的文件。 请确保所有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便于后期的法律操作。希望您能够得到公正合理的待遇,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祝好, [您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