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城管工作,做协管员,想辞职,单位叫我交2000元的服装费?收这个服装费,单位合法吗?
2019-08-07 20:57您好,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供应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四条规定,制式服装制作所需经费,由个人负担工料费的30%,其余70%由同级财政予以安排;协管员个人所承担的服装款由执法分局财务科收回统一付给厂家。押金为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收取,经了解,因城管执法过程中,需配备制式服装、执勤电动车、对讲机、执法记录仪等装备,故收取2000元的押金。待协管员工作满一年后,离职时按要求交回所有执法装备,第三方将退还个人押金。这是官方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