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意见》第十一条、第二十七条、经二十

2019-10-11 16:43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这类案件都是需要具体根据收入水平进行判断的。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第二十一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2019-10-11 16:43:16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6859今日律师解答 52868

相关推荐
交通事故骨折律师带去的鉴定所评伤后保险公司还要带去鉴定所鉴定吗 1回答
物业收取物业费滞纳金是否合理 1回答
迟到扣年终奖合法吗这个问题 1回答
东盈策略合法吗 请律师回复一下 我在东盈策略亏了很多钱 1回答
违法物品灭失行政处罚还有意义吗 1回答
1688开发票收六个税点合法吗 1回答
工作未满一年怀孕五个月被公司辞退怎么赔偿 1回答
儿子儿媳闹离婚,儿子没钱赔偿款由谁支付 1回答
欠款人把房产卖了之后不还钱 1回答
手机被车压了怎么赔偿 1回答
信用社不发放贷扶贫款如何投诉 1回答
被保全10万需要多少钱担保 1回答
工厂不交公积金违法吗 1回答
信用卡无力偿还怎么判 1回答
应诉通知书给出错怎么办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