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三月份做的子宫肌瘤手术,术后11天出院,当晚尿床,之后回医院复查,院方只告诉修养,七月份去沈阳,确诊膀胱阴道瘘。当时在沈阳医院时,我们也记不清了,说十一二天,医生说就写13天吧,当时我们也没想到要这样要打官司,结果现在我们当地医院不承认是医疗事故,说是手术病发症。在医院术后十天尿床了,医生十一天拍个腹彩,说没事,就是肌瘤大压迫膀胱,收缩功能不好。就让我们出院了。我们也相信了。结果,现在说是手术并发症,我该怎么办?出院后每周都去清洗,均没告诉我们事实真相,这算不算隐瞒事实,逃避责任?
2025-03-23 06:30对于您所描述的情况,您可能需要考虑以下几点。 了解您的权利和利益。首先,您应该详细了解自己的权益,并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寻求专业意见。您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如律师或法律顾问,以获得专业的建议和支持。 联系医疗机构。如果您的家人没有向医疗机构透露病情的真实情况,那么他们可能会面临一定的法律责任。因此,您可以联系医疗机构,要求他们提供相关记录和信息,以便了解事情的全貌。 提起诉讼。如果您认为医疗机构的行为造成了伤害,您可以考虑提起诉讼。在起诉前,您应该仔细收集证据,包括医疗记录、证人证言等,以便证明您的主张。 请注意,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保持冷静,尊重事实,避免情绪化发言,以免对案件产生不利影响。同时,也建议您与您的家人进行沟通,共同决定下一步的行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