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质证阶段辩护人可以向公诉人发问吗?

2019-08-21 17:59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从法律规定上看,《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举证方当庭出示证据后,由对方进行辨认并发表意见。控辩双方可以互相质问、辩论。这说明在法庭质证阶段,控辩双方都可以对证据问题发表意见,并且对对方的意见进行回应,也就是互相辩论;从法理上讲,辩论贯穿于庭审始终,在法律没有明确限制次数的情况下,应当以保证辩护人能够充分发表意见为宜,这其中自然包括对公诉人答辩意见的回应;从辩护技巧上讲,对证据“三性”展开辩论能够更加充分的揭示证据之间的矛盾之处,弱化证据对被告人带来的不利影响,同时能够加深合议庭的印象,使其对证据中存在的问题予以高度关注。

2019-08-21 17:59:36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2971今日律师解答 43992

相关推荐
在单位宿舍被人砍伤 单位不予补偿 1回答
律师会写行政复议决定书吗 1回答
宽带不用了可以退钱吗 1回答
信用卡诉前财产保全提示函 1回答
事故怎么划分是谁的 责任 1回答
法院什么情况会打电话 1回答
乙方和甲方接了合同答应甲方钱没给合同算不算数 1回答
租房合同双方同意解约但水电费没交有什么后果 1回答
信用卡逾期三个月还了一点他们还能起诉吗 1回答
不是主管地报案可以立案吗 1回答
经销商装的空调达不到承诺的效果可以起诉吗 1回答
能网上买双色球彩票吗,合法吗有效吗 1回答
宁海县女方结婚迁入男方村里,为户主。现巳离婚。村里拆迁女方有份吗 1回答
深圳分购商城合法吗? 1回答
中国移动公司的手机号码抵消合法吗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