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流转的问题!承包人姥姥雷女士(年岁已大无经营能力)在9几年的时候把土地流转到我爸爸(赵)的名下,签了流转合同,(雷姥姥不会写字由高姥爷签字)!这个土地我家已经经营了20多年了,这个期间(雷姥姥过世,高姥爷健在)现在高大舅要继承雷姥姥的已经流转给我们家的土地,请问一下律师,这块土地,高大舅有继承权么?(高大舅40多年与姥姥家无走动,也没尽赡养义务)
2025-06-29 11:17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土地流转是需要经过法定程序和手续的,并且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在您提到的情况中,如果雷姥姥将土地流转给了您的父亲赵某,并且签订了书面流转合同,那么该流转合同应该视为有效,因为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结果。 然而,在本案中,雷姥姥去世后,高大舅要求继承雷姥姥曾经流转给赵某的土地,这涉及到的是继嗣关系的确定。继嗣关系是指子女通过其父母或配偶而成为他人的亲属的一种制度。在某些情况下,即使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也可以基于其他原因获得继嗣的权利,例如抚养关系等。 但是,具体到本案,由于高大舅并没有证据证明自己与雷姥姥之间存在继嗣关系,因此无法证明自己有权继承雷姥姥流转给赵某的土地。此外,即使存在继嗣关系,也需要考虑其他的因素,如是否履行了必要的继承手续,是否有相应的法律规定等等。 综上所述,建议您和高大舅协商解决这个问题,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