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是二婚结婚一年半,结完婚后我的户口迁移男方这里。婚后首付15万元买了商铺月供1500元,首付款有他十万有我五万,,十五万是从我银行卡里付款的,商铺写的他和我的名字。婚后半年他老房子拆迁分了120平米的还建房,分还建房是按户口本人数算的。户口本上就我和他两个人。我们现在因感情破裂性格不合三天两头吵架,他打过我几次有两次报警,他经常让我滚,让我净身走人,所以我起诉离婚,想知道法院能判给我什么,大概怎么判的?
26天前首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们之间存在婚姻关系,并且在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处房产并以双方名义登记,同时他还获得了一部分拆迁补偿。 然而,由于您的丈夫多次提出要与您离婚,并对您的行为表示不满,导致夫妻关系恶化,这表明您可能面临的是家庭暴力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考虑判决离婚的可能性,但具体结果将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您们的婚姻状况。如果你们之间的婚姻关系已经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法院可能会认为这是适合离婚的理由。 案件的具体情况。法院会综合评估双方的家庭财产、子女抚养权以及经济条件等因素来决定是否支持离婚。 法律规定。中国法律规定,一方提出离婚时,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准予离婚。因此,法院可能会基于调解无效而判决离婚。 总之,对于您目前所遇到的问题,建议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以便更准确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制定合理的策略,争取得到公正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