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偶妇女带一儿子。那年8岁。后来结婚有一女儿生活三十年了。地是妇女丧偶的地,房子后来儿子建造的如今拆迁占地。大约三四十万老人把钱都给了儿子。但是儿子不想养父母。请问一下儿子有义务扶养不是亲生的父亲吗?还有就是儿子想让女儿扶养双老。那样走法律。儿子要拿出多少钱?请律师帮忙解答谢谢了
2025-05-17 21:14根据法律规定,丧偶妇女有权要求其子女(包括已婚子女和未出嫁的女儿)共同承担赡养责任,并在必要时提供经济帮助。因此,在您母亲去世后,她的子女都有义务尽到赡养的责任。 至于您的父亲是否需要抚养,这取决于他本人的意愿以及他的身体状况。如果他愿意接受赡养并能够自理,则无需他人照顾;如果他无法自理,则可能需要有人照料。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向法院申请确认赡养关系,并确定赡养费用的支付方式。 关于儿子想要让女儿抚养双亲的问题,这种做法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被允许,但具体需视情况而定。例如,如果儿子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来支付赡养费用并且双方同意采取这种方式,则可以考虑这一选项。然而,如果儿子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或者不愿意支付赡养费用,那么他将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支付赔偿金等。 总之,如果您对如何处理此事有任何疑问,请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准确的建议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