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关于民事诉讼若干规定第69条

2019-11-16 14:19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第六十九条 【补强证据规则】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一)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   (二)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   (三)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   (四)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五)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条文注释   本条是关于瑕疵证据的补强规则的规定。   瑕疵证据的补强规则,是指某一证据由于其存在证据资格或证据形式上的某些瑕疵或弱点,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必须依靠其他证据的佐证,藉以担保其真实性或补强其证据价值,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2019-11-16 14:19:39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5351今日律师解答 47796

相关推荐
老公偷老婆户口簿是不是犯法 1回答
婚前一方有逾期婚后还能加名字吗 1回答
通过中介买的房联系不上房租怎么起诉 1回答
轻微伤协调申请书怎么写 1回答
你好,我喝醉了,被两个男的带到宾馆开房强奸了,第二天就报警了,因为我知识文化不够,法律也不懂,想找一个律师帮我,可是我没钱请律师怎么办 1回答
法院法官说七月份被告的现在让我去拿起诉书可以不去吗 1回答
怎么举报投诉马上消费金融停止骚扰 1回答
交通事故评残没有机动车驾驶证可以评吗 1回答
刑事案件私下判和公开判的区别 1回答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怎么办 1回答
我在通过苏州的中介公司进的南京天猫,干了二十多天,因家中有急事旷离,发工资的时候,中介说旷一天扣三天工资,还说干不满三个月扣800,请问他们这种做法是否合理 1回答
派出所有权喊我把孩子给他父亲吗 1回答
办理房屋买卖,卖房委托书 1回答
开设sm兴趣班违法吗 1回答
平安银行贷款收服务费合法吗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