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老公2014年结婚,婚前他父母出资拍卖买了个门面。门面在我老公名下。由于是拍卖的门面一些历史遗留问题,门面办好产权的时候已经是婚后了。2016年年初转手变卖了这个门面,然后同年3月到以按揭的方式购买了一套房产,购房合同只写了老公的名字,银行办理商业贷款的审核是一起去的。目前房产证还没有下来。我老公的爸爸现在要求我们把房子过到他名下,我应该怎么保障自己的权益啊?如果要离婚,这个房子按法律程序要怎么分配?
2025-02-07 08:35首先,您和您的丈夫之间的婚姻关系是否有效是一个关键问题。如果您们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并且门面的所有权在婚后由您丈夫取得,那么您有权要求对财产进行分割。 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婚后双方共同劳动所得的收入; 一方或双方婚前财产转化为婚后个人财产(如继承所得); 通过法定继承方式获得的遗产; 因此,如果门面是在婚后取得并用于经营,那么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而您丈夫在购房时是以按揭形式借款,并且房产证还未落成,这表明该房产仍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分割。 关于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建议您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检查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自己了解自己的权利; 尽早收集证据,证明您对于门面所有权的主张; 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您决定离婚,可以考虑聘请一位经验丰富的家庭法律师,协助处理涉及房屋分割的问题。 最后,请注意,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尊重对方的意见和意愿,避免不必要的争执和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