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学校不小心被同学撞倒,导致脑出血住院26天,这期间学校只有问候一次,班主任还好有多次问候,现在医药费还有1300多没有报肖,发票拿学校去,学校只报销一千块。请问我还能不能去起诉学校要误工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
3天前关于您提到的情况,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学校在教育活动中存在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然而,具体到您的情况,是否可以提起诉讼并获得相应的赔偿,还需要考虑以下几点。 事故原因。如果学校的行为与孩子的伤害之间确实存在直接因果关系,那么学校可能需要承担一定责任。 过错程度。除了直接的故意或过失行为外,学校的疏忽管理也可能被视为一种间接的责任。例如,在本案例中,学校仅有一次对学生的问候,而班主任多次表示关心,这表明可能存在一定的管理疏漏。 证据收集。为了支持自己的主张,您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学校的确存在过错,并且这些过错与学生受伤之间的因果关系是明显的。这包括但不限于监控视频、证人证言等。 诉讼时效。请注意,按照法律规定,您必须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可能会丧失胜诉权。 基于上述分析,如果您认为学校存在过错,且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这一事实,您可以考虑提起诉讼以获取赔偿。不过,请务必注意,具体的法律适用和诉讼策略需要结合当地的具体法律法规以及您提供的具体证据进行详细分析。同时,考虑到诉讼程序的复杂性和成本,建议您在决定前咨询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做出最合适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