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广安人与你们达州市通川区江陵镇青竹村的一位人认识,我们认识是2015年6月份底认识的并谈恋爱,在这之间他对我隐瞒了他的身份和家庭至今,在中途他博取我的信任的情况下向我在2015年9月三十号——2015年10月27号之内借了95000元,其中八万是转账,一万是现金,五千元是支付宝,他约定的时间是2015年12月30号归还于我,到现在都还未还,中途我也催过他几次都是与其它地方投资告一段落,就在今年1月30的短信引起了我的怀疑,因为短信是用别人的身份给我发的短信,号码又是他自己的,我就回复了他两条信息,后来就一直都是关机状况,到了二月20号我不得不去达州他们的老家,通过村干部以及他的弟才找,只有转账记录,
2025-05-27 03:30尊敬的客户。 您所描述的情况涉及到借贷纠纷。在借贷过程中,借款人应当如实告知其身份和家庭情况,以确保双方权利义务明确。如果您已经多次催促借款人还款,并且借款人的行为存在欺诈或违约等情况,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保存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凭证、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 可能的话,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者委托律师代理案件,以便更好地保护您的权益; 在必要时,您可以选择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争议。 希望上述建议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