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现在属于试用期想离职,提前三天报备了。然后公司规定离职需提前三十天报备,因本人未按公司规定提前报备并填写离职单导致当月五险一金已缴纳,且当月出勤未到15号的,当月五险一金公司及个人部分费用均由本人承担。我5.5到公司,5.20正式入职签合同,6.5号报备离职,公司5月没给交五险一金,6月份的交了。那我6.8号离职公司的五险一金确实需要我自己承担吗?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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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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