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丈夫有一个一岁多女儿,目前我们要离婚,婚后他爸妈出首付,我们还贷款买房子,但是我那时信用状况有问题没法办理贷款,以他父母名义贷的款,我们还的贷,实际上我婚后一直在家带孩子。请问房子我可以分割房子吗。我可以为我和女儿争取那些权益?
2024-12-16 02:37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的房产,无论是否属于一方婚前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进行分割。 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婚姻存续期间购房的情况。如果您和您的丈夫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了房产,并且该房产是用于居住或者作为投资用途的,则可以主张对该房产进行分割。 首付款情况。如果首付款是由您和您的丈夫及其父母共同出资的,那么这可能会影响房产的分割结果。 贷款偿还情况。如果您和您的丈夫确实是以你们的名义共同承担房贷还款责任的,那么在房产分割时,需要考虑到贷款偿还的影响。 您对孩子的抚养权和教育费。如果您认为自己在照顾孩子上付出更多,可以在分割房产时要求适当增加自己的份额。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分割方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房产律师或家庭法专家,以便获得更具体的建议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