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10年前认识了孩子她爸,他是个已婚男,但那时我还小不懂事,后面生了个女儿,现在9岁了,然后现在小孩他在养,我只是寒假与暑假会带小孩回老家生活,最后我现在想要回小孩的抚养权与叫他给赡养费,请问可以吗?因为他自己原先有3个小孩,然后我女儿在她家生活感觉很压郁,他配偶对她不好,经常给她使脸色给她看…
2024-08-19 23:33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符合法定条件,并且对方存在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形,您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变更孩子的抚养关系。此外,如果您的女儿感到受到家庭成员的压力和虐待,建议您及时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如心理咨询师或社会工作者,以帮助您女儿缓解心理压力并寻求必要的保护。 同时,对于要求支付赡养费的问题,也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双方经济状况、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具体金额需要由双方协商确定,并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支持。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基于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