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还没办理退学手续,一个月内,学校领导就声称已经撤销了本人的学籍,这合法么
2024-08-28 01:40《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依法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如果学生未达到法定入学年龄或因身体原因无法正常上学,应当允许其在指定的学校进行免费教育。 根据法律规定,在没有解除学籍的情况下,学校无权自行撤销学生的学籍。除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如故意旷课、严重违纪等行为导致学校不得不采取措施保护其他学生和教师的安全与健康,学校可以依据相关法规对特定情况进行处理,并通知家长。但这种情况下,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所有学生都能受到应有的照顾和帮助。 因此,您提到的学校领导声称撤销学籍的行为不合法,应该通过合法程序解决争议,包括向教育行政部门申诉或者寻求司法途径解决问题。同时,作为监护人和学生本人,也应及时了解学校的决定并寻求相应的法律援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