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强拆后不归还物品还说房子是空的,身为法工作人员,法律执行人为何不诚实,家里有贵重物品想占为已有吗?有有铁的证据,如派出所记录,和同时被拆的受害者,有当时知道现场的民众,有我当时到法院和执行人法官的会面记录,以上证据还不够说明事实证明吗,哪么这个国家的法律是法律吗?创建的和谐社会,法制民主社会会稳定吗?
2019-09-11 14:211、根据《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可以向其所在县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或者举报;2、向该县法院所在的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或者举报; 3、如果涉嫌职务犯罪,可以向同级检察院反映或者举报; 4、向该县法院同级的人大常委会反映或者举报; 5、也可以直接向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或者中纪委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