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男方要求女方在离婚协议上写,小孩一人一个,女方委托男方带,女方一个月给两千抚养费到十八岁,那十八岁以后,他会不会要女方出钱,或者带小孩走,因为协议写的是委托
2025-03-17 11:44您好!关于您提到的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费及抚养权的规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时双方可以就子女抚养费的具体金额进行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如果双方无法自行解决或协议未达成一致,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程序来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标准。 至于是否需要支付抚养费至十八岁,这取决于具体的情况。一般情况下,父母有义务为未成年子女提供必要的生活照顾和教育等基本生活保障。因此,即使孩子已经长大成人,父母仍有责任继续履行抚养义务。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可能还需要考虑孩子的成长环境、经济状况等因素,以及双方的实际能力等因素,以决定是否需要继续支付抚养费直至成年。 此外,如果协议中明确了抚养权的归属,则通常会涉及到子女的居住、教育等方面的问题。如果协议中没有明确约定,建议在协议中进一步详细规定子女的抚养、教育、医疗等方面的事项,确保子女权益得到妥善保护。 最后,如果您对离婚协议中的具体内容存在疑问,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