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经济纠纷。我和在一起6年男朋友分手了,原因是他家庭暴力,吵架的时候要动手打人。我们在2017年一起买了房,他家出20万首付,我家出了11万,房贷是共同还贷。房子装修是他家负责装修的,但是我们两个人前前后后一共也出了6万装修款。房子听他家说用了24万装修,房屋购买总价是53.8万,现在市值应该在90万左右,但是他家不同意卖房,现在也没有钱给我,房子是我们两个人的名字。现在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
2020-10-19 13:43您好,我是法律部落的律师助理,很高兴为您服务,没有登记结婚,按照同居关系处理;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但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在取得该财产时有资助,或在取得该财产的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则该收入或财产应为一般共有。可根据当事人在取得财产中的作用大小,确定不同的份额。同居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如同居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