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在编人员辞职,本人1988年7月参加工作,是县级中医院一名护士,编制内正式工。2002年辞职后在家赋闲,自己缴纳社保,归于灵活就业人员。2014年到另一家公立医院做临聘工,单位缴纳保险。请问,到退休时,是按编制内待遇还是企业待遇?
16天前您的情况较为复杂,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首先,如果您是在编人员,在2002年辞职后自行缴纳社保并成为灵活就业人员,那么您的养老金待遇将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执行。这意味着您可能无法享受到与在职人员相同的养老金待遇,例如更高的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等。 其次,如果2014年重新回到原公立医院担任临聘工,并且单位继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那么您的养老金待遇则应当按照在职员工的标准进行计算和发放。 综上所述,对于您的情况,建议您详细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了解最新的政策规定和适用标准,以便做出最合适的决定。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或人力资源顾问的意见,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