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的车位,开发商有权出租给别人吗?
回答数:481
您好!根据《民法典》第347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因此,您购买的车位,如果尚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开发商有权出租给他人。但是,在租赁期间,如果租赁合同约定或开发商有权利决定是否继续出租,那么开发商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出租。在任何情况下,未经您的同意,开发商不得擅自出租该车位。希望上述解答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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