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弟弟因贩毒,于2016.02判处6年徒刑。其哥哥当时是预备党员,并于同年8月17日参加村两委换届选举,当选村党总支委员;2016年8月20日当选村委会副主任。因前提是两委交叉任职达到70%,也就是说村党总支5人,村委会3人,交叉后总职数5人。换句话说,两委班子都是正式党员。所以镇村领导无视其预备党员身份,仍然选举其为村党总支委员,村委会副主任。他于2016.12.5方才转为正式党员。请问,合法吗?该向哪个部门反映此事?谢谢。
2025-05-08 14:12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必须履行入党手续,即需要经过党小组推荐、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上级党组织批准的程序才能成为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其他权利与正式党员相同,但没有表决权。 在这个案例中,您的亲弟弟虽然在2016年8月当选了村党总支委员和村委会副主任,但由于他在预备期内未履行入党手续,因此不具备选举权。此外,根据您提到的情况,即使他的预备期满,由于他没有正式党员的身份,也无法担任村党总支委员或村委会副主任等职务。 建议您向当地纪检监察机关或者相关政府部门反映这一情况,要求纠正错误选举行为,确保选举过程符合法律规定和程序。同时,也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