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和丈夫正在打第二次离婚官司,予本月20号开庭审理,因为之前有两笔民间借贷案件判我们夫妻共同债务,现在我丈夫他名下有一套拆迁安置房,被法院已经拍卖成功,是他婚前房产,只是房款还没有分配给债权人,我想问的是假如我们现在离婚了,被法院裁定的夫妻共同债务我要还一半,不能用他的房款来还吗?
2025-10-18 17:55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下的债务,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因此,在您和您的丈夫离婚时,对于被法院裁定的夫妻共同债务,您需要与您的丈夫共同承担责任。 至于您提到的房屋拍卖所得款项的问题,这并不是解决夫妻共同债务的关键。如果您认为该房屋拍卖所得款项应归于您或您的丈夫所有,您可以要求法院重新分割这些财产。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做法可能会影响您和您的丈夫之间的离婚协议,以及将来处理其他相关事宜的可能性。 总之,建议您与您的丈夫进行充分沟通,协商解决这个问题,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