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离婚,与媳妇一直都是异地生活,14年9月在一起,15年3月她怀孕了,我不够结婚年龄,而且两人工作在异地,我主张不要孩子,但是他们家里坚持要生,同时有言语威胁,如果不结婚就要闹事。因为双方家长相识,关系甚好,迫于压力,在家乡举办了婚礼,并生下一个女孩。因两人感情不深,长期异地生活,又因生孩子事件吵闹,我于16年10月、12月分别两次提出分手,主张孩子由抚养,协商未果,对方以怀疑我在石家庄另有新欢为由,威胁我若不领结婚证要让我付出代价,我的工作是省级公务员,为了给孩子上户口,也为了不把事情闹大,最后于17年1月不情愿的与对方领取结婚证。我现在想离婚,有什么好办法尽量减少影响。
2017-02-07 10:48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