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手房买卖问题。 我与房主沟通,已65万的价格贷款购买她家房子,第一次定金交给她10万, 只写的定金收条。第二次购房款交给她20万元,剩余35万贷款,现在贷款手续正在走,她又给我打电话说房子是公公的,公公不让卖,现在她的行为是属于违约吗?应该怎么赔偿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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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约定按照约定处理,无约定建议协商解决或直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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