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和我老公都是再婚!他和前妻有个女儿,我和我前夫有个儿子,我们今年刚拿到经济适用房,我老公的名义贷款买的,我老公想让他女儿打钱到我老公的银行账户里还房贷,请问如果我老公百年了这套房子以后归谁所有?
14天前您的情况比较特殊。根据法律规定,您和您的前夫在离婚时没有达成关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协议,因此该房产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然而,如果您丈夫去世后,他的遗产包括房产等动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进行分配。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配偶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享有法定份额;子女是第二顺位继承人,享有法定份额;父母为第三顺位继承人,享有法定份额。因此,如果您的丈夫去世,他的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方式来处理。 至于您提出的问题“请问如果我老公百年了这套房子以后归谁所有”,由于您已经提到您和您的前夫在离婚时没有达成关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协议,因此该房产应该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由您和您的前夫共同拥有。如果您的前夫去世,他的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方式进行处理,而您的权益也应当得到保护。 最后,建议您在处理与房产相关的事务时,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房地产顾问或律师,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