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婚姻出现问题,我在外打工,老公丛去年起诉到今年要离婚,他只要我签字什么都不给我,前几天法院通知宣判但我去了他本人又没去,法院说按撤讼处理,我请假回来没时间在家里处理,我请问一下,如果六个月之后他再起诉的话,我能得到应得的东西吗?
回答数:460
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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