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女方。我们因为感情不和,要离婚。有一个女儿一岁七个多月,一直跟我在一起,他在西藏,我们在长沙,我有固定的工作,年薪有10+,小孩子判给我几率大吗?另外我们名下有一套房,还在付房贷,是婚后财产,我也有给钱,这个财产我能要一半吗?我们平时是他负责存钱还房贷、装修、买车位,我负责小孩子和我自己的日常开销,那他现在账上的钱能分我一半吗?另外他结婚前买了一辆车,当时我也借了两万四千给他,但是没有借条,我还能要回来吗?
2021-06-24 11:14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