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丈夫已经分居三年,他平时不务正业,不思进取。对孩子学习,生活都不关心。女儿在湖南上大一,儿子在市内上高二。两个孩子知道妈妈不容易,特别上进!儿子目标也是考一本学校。我工资精打细算勉强可以给孩子上学。我们过年见面,从我说话,我知道他在怨我,因为以前我工资经常给他投资什么生意,后面多次失败后,我不能速给他了,不然孩子上学都会有问题,因此吵架后面一直不说话不沟通,他是个极品男人,为了孩子成长,我忍了二十年。在十几年前,我们在市买了八十平方地起了两层房子,我想离婚后,我房子如何处理,给他一个人,他肯定三分两下卖了,我想有房子权利,让他不能卖,将来也是我儿女产财。
2017-02-04 15:56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建议聘请律师,依法维护权益,您可在9:00-18:00致电*******106由助理为您安排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