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八十三岁,一儿一女,一后妻,我名下有一100平米房改房,市值约800万,现在我和后妻、儿子儿媳居住。我想趁自己还健在将房产处理(卖)掉,将所得款项按法律规定平分,以求得晚年的安宁和免得死后亲人相争,可以吗?如果可以,要办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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