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跟培训公司签订的合同,现在是试用期,已经工作快三个月了,目前公司还没有给我上保险,根据合同的条款,如果用人单位未上保险,本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支付任何违约赔偿,这个合同有一个培训费的附件,培训费5600元,请问合同都解除了,这个约定培训费的附件还有法律效力吗。如果我现在走的话,需要支付培训费 吗?
回答数:325
附件是有法律效力的,培训已经做过的,是需要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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