姥姥姥爷有一套公产房,孙女的户口跟她们在一起,现在老人想卖房看病可孙女不同意,现在姥爷没有得到有效治疗而去世,姥爷出殡孙女也没有出现,请问孙女应承担法律责任吗?
17天前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继承权和赡养义务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继承权是指被继承人对其遗产的处分权,而赡养义务则是指子女对父母的基本照顾和生活照料责任。 在本案例中,如果孙女与她的姥姥姥爷共同居住,并且孙女的户口也与其一起,那么她享有继承姥姥姥爷房产的权利。但是,如果姥姥姥爷想要出售该房产来为他们自己治病,而孙女不愿意同意,这可能涉及到产权归属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孙女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取决于具体的情况以及法律规定。 一般来说,如果孙女愿意并且有能力支付相应的款项,那么她可以要求获得房产的所有权或者部分所有权。如果孙女不愿意支付款项,或者无法支付款项,那么她可能会失去房产的所有权。 另外,如果姥姥姥爷已经去世,而且孙女没有出现以表示其对财产的态度,则孙女可能会被视为自动放弃房产的所有权。然而,具体的法律后果会根据当地的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综上所述,孙女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取决于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或法律顾问,以便得到更准确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