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和我老公离婚 但是 因为他长期在北京工作 我在烟台龙口生活 他没在这边生活过 我俩的户籍都不在这边 请问是否可以在龙口这边起诉离婚?我找了个律师 她说可以 让我交了3000元钱 等待开庭 结果开庭当天 审判长说 这不符合法律规定 不可以在这起诉 让我去北京或者他老家起诉 就这样 让我撤诉了 请问 我是否能要回律师费
2024-11-17 03:38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原告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那么应以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为准确定管辖法院。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您和您的丈夫均不在北京,且你们的户籍也不在龙口或北京,因此您所在的龙口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所以,您应该去北京或他的老家起诉。 关于律师费用的问题,如果您已经支付了律师费用,通常情况下,除非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否则律师事务所不会退还这部分费用。建议您与律师事务所沟通清楚,并保留相关证据以备后续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