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人人身意外伤害怎样赔偿

2019-08-07 22:29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2019-08-07 22:29:54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3046今日律师解答 44745

相关推荐
探亲假和户口有关系吗 1回答
对方嗜赌成性,暴力倾向严重,起诉离婚可以吗 1回答
转入对方银行帐户一千零二十三元,原本微信好友,现在已经删除我,能不能追回,有对方的手机号码,但是打过去拒接 1回答
房屋私改结构出售违法么,有什么法律依掂 1回答
你好,我老公和他前妻离婚十多年了,孩子今年16岁,现在想起诉女方要抚养费可以吗?应该是怎样的程序 1回答
虚报注册资本罪使用虚假证件 1回答
富士康合同失效体检费会不会退还 1回答
越南出来上班被警察抓多久才放 1回答
自己有刑事案底,可以和军医结婚吗 1回答
农村放弃土地确权有补偿吗 1回答
你好,我父亲生前有一套房产,母亲在外地生活,而且身体不是很好,我想问下,如果我母亲去世后,我是不是可以直接继承房产 1回答
原来合法时买的陆龟现在违法了怎么办 1回答
劳动局免费律师你好!我在一足浴店做小吃做了一年加三个月了,前天被无辜辞退,我又没签合同,我这样的情况可不可以拿到赔偿金? 1回答
一审二审的证据没向法院提出字迹鉴定抗拆还能再要求鉴定吗 1回答
男方不同意离婚,还怪罪父母 1回答
查看更多